摘要:目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项目进行物有所值评价时对公共部门比较值(PSC)主要组成部分之一的竞争中立调整的认识不够全面。为确保物有所值评价的准确性,文中结合高速公路PPP项目对竞争中立调整进行分析。通过对竞争中立调整概念的溯源,明确竞争中立的内涵;结合高速公路PPP项目的特点和国内社会资本主要是国有企业的现实情况,指出竞争中立应包括制度中立、信贷中立、监管中立、税收中立4个方面;竞争中立调整为竞争中立费用之和,建议高速公路PPP项目在进行物有所值评价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竞争中立费用,科学计算竞争中立调整值。